简介:由一般市民选出来的12个陪审员,相互也不认识,开端审案件,有罪无罪要全体共同经过才行,大都时分会共同说无罪。不过由其间一个人对无罪的依据的责问引起了紊乱,有罪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,所以一轮一轮的评论起来,并没有习气此种谈论的“温顺的”这群人,会怎样进行困难的人对人的裁判呢?终究这12人能不能得到共同的定论呢?